地面权与地役权的法律关系
宁海律师
2025-04-22
地上权与地役权都是物权的一种,但它们在法律关系、设立方式和内容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。地上权是指用人对他人的土地利用进行建造或其他利用的权利,其性质为用益物权,设立方式通常为协议或者法律规定。地役权则是为了满足某一土地的需要而对另一土地所附着的利用权,其性质为负担物权,设立方式包括协议、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决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六章关于地上权和地役权的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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